在公司A上班但签的是B公司的合同,提起仲裁是有用的,但具体能否将B公司作为仲裁对象或共同被申请人,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如果B公司实际承担用人单位责任:
- 即使你的劳动合同是与A公司签订的,但如果B公司在实际工作中承担了用人单位的主要职责,如日常管理、工作安排、薪酬支付等,并且这种安排得到了你的同意,那么B公司在某种程度上就承担了用人单位的相应责任。在这种情况下,你可以就劳动争议对B公司提起仲裁。
如果构成双重劳动关系或实际用人单位:
- 如果你在为A公司提供劳动的同时,也为B公司提供了劳动,且B公司对你进行了实质性的管理,并决定了你的薪酬待遇,那么可能构成双重劳动关系,或者B公司被视为实际用人单位。此时,你同样可以对B公司提起仲裁。
连带责任情况:
- 如果A公司与B公司之间存在违法转包、分包等行为,导致你的权益受损,B公司可能需要与A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在这种情况下,你可以将B公司列为共同被申请人进行仲裁。
一般不能仲裁B公司的情形:
- 如果你仅与A公司存在劳动关系,而B公司只是受A公司委托代发工资、代缴社保,并未对你进行实际的劳动管理,也未与你建立劳动关系的合意,那么你通常不能就劳动争议对B公司提起仲裁。
为了更准确地判断能否对B公司提起仲裁,建议你仔细审查与A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关注其中关于工资支付、社保缴纳以及实际工作安排的明确条款。同时,收集相关证据,如工作证、考勤记录、工资发放记录等,以支持自己的主张。如果你对此仍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