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口头辞退员工,工作交接完成后未发工资,员工可以依法追讨。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因此,即使公司口头辞退员工,并且在工作交接完成后,公司仍然有义务按时支付员工的工资。
针对这种情况,员工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追讨工资:
催促公司发放:
申请调解:
提请仲裁:
提起诉讼:
此外,员工在追讨工资的过程中,应注意保留好与公司之间的通信记录、工作交接单、工资条等相关证据,以便在需要时提供证明。
总之,公司口头辞退员工并拖欠工资是违法的,员工有权依法追讨。在追讨过程中,员工应保持冷静和理性,采取合法有效的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