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公司不能随意扣除未按照公司要求交接工作的离职人员工资,但若因员工未交接工作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可按实际损失要求赔偿,且赔偿可从工资中扣除,不过扣除有相应限制。同时,公司不能以要求办完离职手续作为不发工资的条件,工资应在离职时一次性结清。以下为你详细分析:
公司不能随意扣工资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这意味着,无论员工是否按照公司要求完成工作交接,公司都应当在离职时一次性结清工资,不能以未交接工作为由直接扣除工资。
因未交接造成损失可要求赔偿
如果员工未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工作交接,给公司造成了实际的经济损失,公司有权要求员工进行赔偿。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公司不能以办完离职手续为由不发工资
公司要求员工办完离职手续才能发放工资的做法是不合法的。离职手续的办理和工资的支付是两个独立的法律关系,公司不能将两者捆绑在一起。员工有权在离职时要求公司一次性结清工资,如果公司拒绝支付,员工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建议:如果遇到公司以未交接工作为由扣除工资或拒绝发放工资的情况,你可以先与公司进行协商,要求公司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工资。如果协商无果,你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你还有其他疑问,欢迎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