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原单位10年工龄以上的职工转劳务派遣公司 可以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吗-黄海律师|法行宝
2025-08-05 劳动纠纷

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在原单位10年工龄以上的职工转劳务派遣公司,是否可以签无固定期限合同”,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劳务派遣的特殊性及其法律关系。劳务派遣是一种特殊的用工形式,它涉及三方主体:劳务派遣单位(即用人单位)、用工单位和被派遣劳动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是法定的用人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并负责签订劳动合同。因此,尽管被派遣劳动者可能在用工单位工作了多年,但其劳动关系始终是与劳务派遣单位建立的。

接下来,我们来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适用对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主要适用于直接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对于被派遣劳动者来说,他们与劳务派遣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而与用工单位仅为劳务使用关系,因此不能直接与用工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那么,对于在原单位有10年工龄以上的职工转为劳务派遣公司的情况呢?当这些职工转为劳务派遣工后,他们的工龄会重新计算,与劳务派遣单位的劳动关系也是从这时开始建立的。因此,他们不能直接因为之前在用工单位的工作年限而要求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是,如果他们在劳务派遣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或者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没有法定解除情形时,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综上所述,原单位10年工龄以上的职工转为劳务派遣公司后,不能直接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他们需要在劳务派遣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或者满足其他法定条件后,才有可能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