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报告申请后撤回协商后留职半年后闭店了还会赔偿吗-严长俊律师|法行宝
2025-07-30 劳动纠纷

结论前置:辞职报告申请后撤回并协商留职,半年后店铺关闭,是否获得赔偿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主要取决于劳动合同约定、闭店原因、以及是否构成经济性裁员等法定赔偿情形。

分析说明:

  1. 劳动合同约定:首先,需查看劳动合同中是否有关于店铺关闭或裁员时的赔偿条款。若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则按合同约定执行。

  2. 闭店原因:

    • 若闭店是因用人单位经营不善、转型或其他非劳动者原因导致的,且构成经济性裁员(即一次性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情况),则劳动者有权根据《劳动合同法》获得经济补偿。
    • 若闭店是因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导致的,且用人单位已提前告知并尽力避免,则可能不构成法定赔偿情形。
  3. 经济性裁员与经济补偿:

    • 若构成经济性裁员,劳动者可获得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4. 协商与仲裁:

    • 在闭店后,劳动者可与用人单位协商赔偿事宜。若协商不成,劳动者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 提起仲裁时,劳动者需准备相关证据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单、闭店通知等,以证明自己的主张。

总结:因此,辞职报告申请后撤回并协商留职,半年后店铺关闭是否获得赔偿,需根据劳动合同约定、闭店原因及是否构成经济性裁员等法定赔偿情形综合判断。若构成法定赔偿情形,劳动者有权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若协商不成,劳动者可通过仲裁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