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员工在月底前提了离职,之后店铺通知月底撤店,员工是否能够获得补偿,这主要取决于员工离职的具体原因以及店铺撤店与员工离职之间的关联性,具体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员工主动离职,且离职与撤店无关:
- 如果员工是出于个人原因主动提出离职,并且这一离职决定与店铺即将撤店的事实无关,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员工主动离职通常不享有经济补偿。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劳动者不享有经济补偿。
员工因店铺撤店而被迫离职:
- 如果员工原本并未打算离职,但因为店铺通知月底撤店,导致员工无法继续在原岗位工作,从而被迫离职,那么这种情况可能构成劳动合同法中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 在此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即店铺)未能与员工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那么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
- 经济补偿的计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以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店铺撤店与员工离职时间巧合,但无直接关联:
- 如果员工提出离职和店铺撤店在时间上巧合,但两者之间并无直接关联,即员工离职并非因为店铺撤店,那么这种情况通常不视为店铺撤店导致的离职,员工不因此享有额外的经济补偿。
建议:
- 对于员工而言,如果认为自己的离职与店铺撤店有关,且符合上述第二种情况,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经济补偿事宜。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在处理此类情况时,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避免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而承担法律责任。
后续行动:
- 如果你作为员工或用人单位,在处理此类劳动纠纷时遇到具体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