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单位补缴社保险滞纳金谁承担-江逸芳律师|法行宝
2025-03-19 劳动纠纷

起诉单位补缴社会保险滞纳金应由用人单位承担。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 滞纳金承担主体

  1. 用人单位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若用人单位未按时缴纳,社保经办机构会责令其限期缴纳,并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金。因此,滞纳金是因用人单位未按时缴纳社保费而产生的,理应由用人单位承担。
  2. 劳动者无需承担:劳动者作为社保关系的另一方,其义务是提供劳动并享受社保待遇,而无需承担因用人单位未按时缴纳社保费而产生的滞纳金。

二.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该法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以及未按时缴纳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加收滞纳金。
  • 相关行政法规及地方性法规:这些法规通常也会细化社保费的缴纳规定,并明确滞纳金的计算方法和承担主体。虽然具体表述可能有所不同,但均强调了用人单位应按时缴纳社保费,并承担因未按时缴纳而产生的滞纳金。

三. 实例说明

  • 例如,某公司因经营困难,未按时为员工缴纳社保费。后来,在社保经办机构的催缴下,该公司不仅需要补缴欠缴的社保费,还需按日支付滞纳金。在这个例子中,滞纳金是由用人单位(即该公司)承担的,而不是由劳动者承担。

综上所述,起诉单位补缴社会保险滞纳金应由用人单位承担。这是基于用人单位应按时缴纳社保费的法定义务,以及因未按时缴纳而产生的滞纳金应由责任方(即用人单位)承担的法律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