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协商调岗降薪不同意不让上原岗工作场所工作是什么行为违反规定多少条-朱家涛律师|法行宝
2025-07-26 劳动纠纷

口头协商调岗降薪不同意不让上原岗工作场所工作,这种行为可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具体来说:

  1.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

    • 根据《劳动法》第十七条,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未经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就单方面调岗降薪,这违反了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 同时,根据《劳动法》第九十六条,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公安机关对责任人员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罚款或者警告;构成犯罪的,对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二)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和拘禁劳动者的。虽然不让上原岗工作场所工作不一定构成暴力或威胁,但可能被视为一种强迫劳动的行为,尤其是如果用人单位以此作为迫使劳动者接受调岗降薪的手段。
  2.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未经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用人单位不得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岗位和薪资。
    • 如果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不同意调岗降薪为由,拒绝让劳动者进入原工作岗位工作,这实际上是一种变相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可能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规定。

综上所述,用人单位口头协商调岗降薪,并在劳动者不同意的情况下不让其进入原工作岗位工作,可能违反了《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多个条款。劳动者在此情况下,可以依法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