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您提出的“入职3年都没有签劳动合同现在申请劳动仲裁时效过了吗”的问题,我首先给出结论:3年未签劳动合同的仲裁时效是否已过,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存在时效中断或中止的情形。若不存在这些特殊情形,则一般情况下仲裁时效已过;若存在,则可能未过时效。以下是对此结论的详细解释:
一、劳动仲裁时效的一般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在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通常应在建立劳动关系满1个月的次日起算仲裁时效。因为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从这个时间点开始计算,如果3年内都未申请仲裁,且不存在时效中断或中止的情况,那么仲裁时效一般已经过期。
二、特殊情况下的时效中断或中止
时效中断:
时效中止:
三、综合判断
因此,要判断3年未签劳动合同的仲裁时效是否已过,需要综合考虑是否存在时效中断或中止的情形。如果存在这些特殊情形,那么仲裁时效可能并未过期;如果不存在这些特殊情形,那么一般情况下仲裁时效已经过期。
最后,我建议您尽快收集相关证据(如与用人单位的沟通记录、劳动监察部门的投诉记录等),以便在需要时证明时效中断或中止的情况。如果您对具体的法律条款或应用有疑问,或者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