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在上级单位从新组建的新企业去本人不想去怎么办”,首先我们要明确的是,职工在面临企业重组或新设时的选择权以及相关的法律权益。
核心结论:作为国有企业职工,如果您不想被安排到上级单位新组建的企业,您有权表达自己的意愿,并可以通过与单位协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等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表达意愿与协商:
- 首先,您应该明确地向单位表达您不愿意被安排到新企业的意愿,并与单位进行协商,看是否有其他安排或解决方案。
- 在协商过程中,您可以了解单位对于此类情况的通常做法,以及是否有其他职工面临类似情况并得到了怎样的处理。
了解相关法律法规: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职工有权了解自己的劳动合同内容,包括工作岗位、工作地点等,并有权在合同变更时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
- 如果单位未经与您协商就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如将您安排到新企业),这可能构成对劳动合同的违反,您有权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寻求法律帮助:
- 如果您与单位协商无果,且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您可以寻求法律帮助,如咨询律师或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 律师可以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帮助您了解自己的权益和可能的法律途径;劳动监察部门则可以对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
考虑其他因素:
- 在做出决定之前,您还可以考虑其他因素,如新企业的工作环境、发展前景等,以及您个人的职业规划和发展需求。
- 如果新企业提供了更好的发展机遇或待遇,您也可以考虑接受安排,并与单位协商好相关细节和条件。
综上所述,作为国有企业职工,您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和实际情况来选择是否接受被安排到新企业的决定。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我会尽力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支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