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原公司存在过错,而现在你在下属新公司上班,想要提起劳动仲裁,那么通常你应该仲裁原公司。以下是详细的分析和解释:
核心前提
- 原公司过错:指的是在原公司工作期间,公司对你存在某种违法或不当行为,如未支付工资、未缴纳社保、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等。
- 下属新公司上班:指的是你现在在另一家公司(新公司)工作,这家公司可能与原公司有某种关联,如母子公司、兄弟公司等,但你是与新公司建立了新的劳动关系。
分析
劳动仲裁的主体:
- 劳动仲裁是针对劳动关系中的争议进行的,其主体通常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
- 在你的情况下,原公司是你之前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而新公司是你现在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
原公司过错的责任承担:
- 如果原公司对你存在过错,那么原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这种责任不会因为你后来在新公司工作而转移或消失。
劳动仲裁的提起:
- 当你决定提起劳动仲裁时,你应该针对对你存在过错的用人单位,即原公司。
- 你需要准备相关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单、社保记录、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等,以证明原公司对你的过错。
新公司的角色:
- 新公司与你建立了新的劳动关系,它并不对你在原公司的过错承担责任。
- 除非新公司与你之间的劳动关系也存在问题,并且你想就这些问题提起劳动仲裁,否则新公司不是你应该仲裁的对象。
结论
综上所述,如果你原公司存在过错,而现在你在下属新公司上班,想要提起劳动仲裁,你应该针对原公司提起。在提起劳动仲裁时,请确保你准备了充分的证据来支持你的主张。如果你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