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因政策原因无法补缴社保,应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 公司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责任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三项,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在本案例中,公司工作6年半未交社保,明显违反了法律规定。
二. 经济补偿的法律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一项,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 因此,在公司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且因政策原因无法补缴的情况下,劳动者有权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
三. 经济补偿的计算
- 经济补偿的具体数额应根据劳动者的工龄和月工资来计算。
- 通常,经济补偿按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在本案例中,劳动者工作6年半,因此应获得6.5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综上所述,由于公司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且因政策原因无法补缴,劳动者有权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具体数额为6.5个月工资。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