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了继女十年,她不履行赡养义务,您是可以告她的。下面我为您详细分析:
一. 继子女的赡养义务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因此,如果您与继女之间形成了扶养关系,她对您负有赡养义务。
二. 赡养义务的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如果继女未履行这些义务,您有权要求其履行。
三. 法律救济途径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您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要求继女给付赡养费。
-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请求支付赡养费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这意味着您随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继女履行赡养义务。
综上所述,如果您与继女之间形成了扶养关系,且她现在不履行赡养义务,您完全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她履行赡养义务并给付赡养费。我建议您在提起诉讼前,先尝试与继女进行沟通,看是否能够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无果,再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