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提出的“试用期没签合同辞职但是三天过去了没招到人不让走”的问题,我给出以下解答:
结论:在试用期内,即使未签订劳动合同,您也有权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若用人单位在三天后仍以未招到人为由不让您离职,这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法律解释与建议:
法律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一规定并未要求劳动合同必须已经签订,因此即使未签合同,您也享有这一权利。
离职流程:
- 您已经提前三日通知了用人单位,这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若用人单位在三天后仍不让您离职,您可以再次书面提出离职申请,并通过EMS等可靠方式邮寄,同时在邮件上注明“离职申请”以留作证据。
维权途径:
- 若用人单位仍然阻拦您离职,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他们会责令用人单位改正,保障您的离职权益。
- 您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确认劳动关系的解除和办理离职手续。在申请劳动仲裁时,您需要提供提前通知离职的证据等。
工资结算:
- 用人单位有义务在您离职时结算您实际工作天数的工资。若用人单位拖延或扣发工资,这也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您可以依法追讨。
综上所述,您有权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得无故阻拦。若遇到阻拦或工资结算问题,您可以依法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希望这些解答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问题,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