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前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特定条件下续订劳动合同时,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满足其他条件、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满足特定条件,以及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一、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况
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连续订立了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若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如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如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规定的情形,且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同时没有主动要求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举例说明:假设小张在某公司连续签订了两次为期一年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小张在工作中没有出现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无法胜任工作的情况。在第二次劳动合同到期前,小张提出续订劳动合同,且没有要求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公司应当与小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情况
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无论其初次入职时间是否在《劳动合同法》施行前后,再次续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也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一规定体现了对长期服务员工的法律保护,鼓励用人单位与员工建立长期稳定的劳动关系。
举例说明:小李在某公司已经连续工作了十年,期间签订了多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现在,小李的劳动合同即将到期,公司应当与小李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保障小李的职业稳定性和权益。
三、其他特殊情况
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如果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也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一规定考虑了劳动者在特定历史背景下的工作贡献和未来的职业保障。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根据法律规定,这种情况下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是为了规范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防止其通过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来规避法律责任。
四、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况
值得注意的是,即使满足上述条件之一或多个,如果劳动者明确提出希望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双方仍然可以基于劳动者的自主意愿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一规定充分尊重了劳动者的选择权,体现了法律对劳动者个人意愿的尊重和保护。
法律建议: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