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描述的情况,用人单位存在多项违法行为,您可以通过以下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权益主张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您有权主张双倍工资差额(最多11个月)。例如,若您工作6个月未签合同,可要求额外支付5个月工资作为赔偿。
拖欠工资的追偿与赔偿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属于违法行为,您可依据《劳动法》第五十条要求足额支付工资,并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主张拖欠工资50%-100%的赔偿金(需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后仍未支付)。
未缴纳社会保险的补缴与投诉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必须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员工办理社保登记。您可向当地社保稽核部门投诉,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若因未缴社保导致您无法享受待遇(如医疗报销),可要求用人单位赔偿实际损失。
违法辞退的赔偿标准
若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辞退您(如未提前30日通知、无合法解除事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您有权主张经济赔偿金,标准为2倍经济补偿金(工作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6个月以上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例如,工作2年3个月被违法辞退,可主张5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维权步骤建议:
注意事项:
如有进一步疑问或需要具体操作指导,可直接向我咨询,我会结合您的实际情况提供详细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