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有权利不续聘物业吗 物业赖着不走怎么办-索建国律师|法行宝
2026-07-06 房产纠纷

业主确实有权利不续聘物业,这是业主对物业管理企业进行选择的基本权利。当业主大会决定不续聘原物业服务企业后,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退出物业管理区域,并办理好交接手续。

如果物业“赖着不走”,即原物业服务企业拒绝退出或办理交接手续,业主或业主委员会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协商沟通:

    • 首先,尝试与原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友好协商,明确表达业主大会的决定,并要求其按照合同约定退出物业管理区域。
  2. 发送书面通知:

    • 如果协商无果,可以向原物业服务企业发送书面通知,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退出物业管理区域,并办理交接手续。书面通知应明确列出业主大会的决定、合同约定的退出期限以及未按时退出的法律后果。
  3. 向相关部门投诉:

    • 如果原物业服务企业仍然拒绝退出,可以向当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如房管局)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等投诉,请求其介入调解或处理。这些部门有权对物业服务企业的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并可以采取相应的行政措施。
  4. 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

    • 如果投诉无果,业主或业主委员会还可以考虑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根据合同约定申请仲裁,要求原物业服务企业退出物业管理区域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在诉讼或仲裁过程中,业主或业主委员会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原物业服务企业的违约行为以及业主大会的决定。

法律背景与建议:

  •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业主大会有权决定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当业主大会决定不续聘原物业服务企业时,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遵守决定并按时退出。
  • 在处理此类纠纷时,业主或业主委员会应保留好相关证据,如业主大会的决定、物业服务合同、书面通知等,以便在需要时提供证明。
  • 如果原物业服务企业的行为给业主造成了损失,业主或业主委员会还可以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

  • 如果原物业服务企业拒绝退出物业管理区域并办理交接手续,可能会面临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如罚款、吊销资质证书等。
  • 同时,原物业服务企业还可能因违约行为而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包括赔偿业主因此遭受的损失等。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