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入职公司多次叫签劳动合同但不签”的问题,以下是详细的分析和建议:
明确法律义务与后果
- 法律义务: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并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这是公司的法定义务,也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措施。
- 不签合同的后果:如果公司未与您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您有权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公司需支付双倍工资差额)。同时,如果公司超过一年未与您签订劳动合同,将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应对措施与建议
- 与公司协商:
- 主动沟通:您可以主动与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或直接上级沟通,明确表达签订劳动合同的意愿和重要性,并询问公司不签订合同的具体原因。
- 保留记录:在沟通过程中,尽量保留好相关的记录,如邮件、短信、聊天记录等,以备后续使用。
-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 准备证据:收集能证明您与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作证、考勤记录、工资支付记录、工作邮件等。
- 提交投诉: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提交投诉申请,详细说明情况,并附上相关证据。劳动监察部门将依法对公司进行调查,并要求其限期改正。
- 申请劳动仲裁:
- 注意时效: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 准备材料:准备好充分的证据材料,如劳动合同未签订的证明、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明等,并撰写劳动仲裁申请书,明确仲裁请求(如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签订劳动合同等)及事实和理由。
- 提交申请:将材料和申请书提交给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并参与仲裁过程,充分陈述观点和证据。
- 提起诉讼:
- 针对仲裁结果:如果您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遵循法院诉讼程序,提供充分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
- 直接提起诉讼:在特殊情况下(如仲裁裁决被撤销),您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其他考虑因素
- 继续上班:如果您希望继续在公司工作,且公司超过一年未与您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将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此时,您可以继续在公司工作,并享受相应的劳动权益。
- 提前离职:如果公司的行为严重侵犯了您的权益,或者您对公司的工作环境、待遇等不满意,您可以选择提前离职。在试用期内,您可以提前三日以书面或口头形式提出离职;在正式用工期间,您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提出离职。
总结与建议:面对公司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您应积极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首先尝试与公司协商沟通,了解原因并保留记录;若协商无果,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满时,可依法提起诉讼。同时,也建议您在入职前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增强法律意识,并在整个过程中保留好所有相关证据和材料。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