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发放了两个月工资以及五险但是不签用工合同是什么行为-陆昱衡律师|法行宝
2026-07-01 劳动纠纷

公司发放两个月工资及缴纳五险但不签用工合同的行为,属于未依法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违法行为。具体分析如下:

  1. 法律定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若公司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合同,需承担两项法律责任:
  • 支付双倍工资差额: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公司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起算时间为用工满1个月的次日,至补订合同前一日或满1年当日止,最长不超过11个月)。
  • 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若满1年仍未补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需立即补订书面合同。
  1. 实务影响
  • 劳动者权益风险:未签合同可能导致劳动者在工资标准、工时、休假、解雇保护等核心条款上缺乏明确依据,增加维权难度。
  • 公司管理风险:除双倍工资赔偿外,公司可能面临劳动监察部门处罚(如责令改正、罚款),且在争议中需承担举证责任(如证明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工资标准等)。
  1. 例外情形
    若存在以下情况,公司可能免除双倍工资责任,但需严格举证:
  • 劳动者拒绝签订:公司需证明已书面通知劳动者签订合同,且因劳动者原因未签(需保留通知记录、劳动者拒签证据等)。
  • 非全日制用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用工可订立口头协议,但需满足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周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条件。

建议行动:

  • 劳动者:收集工资发放记录、社保缴纳证明、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证据,向公司书面要求补签合同;若公司拒绝,可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主张双倍工资。
  • 公司:立即与劳动者补签书面合同(合同期限可追溯至用工起始日),避免法律风险升级;同时完善用工管理制度,确保合同签订流程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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