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固定合同到期 要劳动者主动提出签无固定吗-冯浩律师|法行宝
2026-06-29 合同纠纷
  1. 通常情况下,劳动者无需主动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已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如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不能胜任工作等)时,若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主动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意味着,在满足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劳动者无需主动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义务主动提出并与之签订。
  2. 特殊情况下,劳动者可能需要主动表达意愿

    • 如果劳动者出于自身考虑,如希望保持一定的灵活性或对未来有特定规划,主动向用人单位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劳动者的意愿与其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需要主动表达自己的意愿,以明确劳动合同的类型。
    • 另外,如果用人单位在第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时,愿意按照不低于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甚至提高条件)与劳动者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劳动者对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存在疑虑或希望进一步协商,那么劳动者也可以主动与用人单位沟通,表达自己的想法和需求,以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劳动合同续订方案。
  3. 用人单位违反规定的法律后果

    • 若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不与符合条件的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作为赔偿金。因此,劳动者在了解自己的权益后,如果用人单位拒绝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4. 实际操作建议

    • 对于劳动者:在第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前,劳动者应了解自己的权益和用人单位的义务,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需求,决定是否希望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希望签订,且满足法定条件,无需主动提出,但可以与用人单位沟通确认;如果出于特殊考虑希望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则应主动向用人单位表达自己的意愿。
    • 对于用人单位:应严格遵守《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对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劳动者,及时与其沟通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同时,用人单位也应尊重劳动者的意愿,如果劳动者希望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与之签订。

综上所述,二次固定合同到期时,劳动者是否需要主动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取决于具体情形和劳动者的意愿。在满足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劳动者无需主动提出;但在特殊情况下,劳动者可能需要主动表达自己的意愿。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