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没签聘用合同 怎样认定人事关系-孟翔律师|法行宝
2026-06-27 合同纠纷

针对您提出的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没签聘用合同如何认定人事关系的问题,以下是我为您提供的详细解答:

首先,虽然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未签订聘用合同,但并不意味着人事关系就无法认定。根据相关规定及实践,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综合判断和认定人事关系:

一、依据实际用工情况认定

  1. 主体资格:确认事业单位和在编人员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即事业单位是否具备招聘在编人员的资质,在编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

  2. 劳动管理:考察在编人员是否接受事业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事业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这包括是否遵守事业单位的规章制度,是否按照事业单位的要求完成工作任务,以及是否领取事业单位支付的工资等。

  3. 业务组成部分:判断在编人员提供的劳动是否是事业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如果其工作是事业单位日常运营或业务开展所必需的,那么可以认为其与事业单位之间存在人事关系。

二、参照相关凭证认定

在缺乏书面聘用合同的情况下,我们可以参照以下凭证来认定人事关系:

  1. 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如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银行转账记录等,这些可以证明事业单位向在编人员支付了工资。

  2. 社会保险费缴纳记录:事业单位为在编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也是认定人事关系的重要依据。

  3. 工作证、服务证等身份证明:这些证件可以证明在编人员在事业单位的身份和地位。

  4. 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这些记录可以证明事业单位曾经招聘过该在编人员,并有意与其建立人事关系。

  5. 其他劳动者的证言:如果其他劳动者能够证明该在编人员在事业单位工作,并接受其管理,那么也可以作为认定人事关系的参考。

三、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如果事业单位和在编人员之间因人事关系认定问题发生争议,双方可以首先尝试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主管部门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申请人事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关于补签聘用合同

虽然未签订聘用合同不影响人事关系的认定,但为了保障双方的权益,事业单位和在编人员还是应当尽快补签聘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超过这个期限未签订,事业单位可能需要向在编人员支付双倍工资,并承担其他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即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未签订聘用合同,我们仍然可以通过考察实际用工情况、参照相关凭证以及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人事关系认定问题。同时,为了保障双方的权益,建议尽快补签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