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老板的这种做法可能涉及违法,员工可依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措施维护自身权益。以下从不同角度进行分析:
从劳动合同角度
- 分析:劳动合同是明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权利义务的重要依据。如果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员工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等内容,老板未经与员工协商一致,擅自因不安排去别的厂就改变员工的工作工序,属于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内容。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老板这种单方面变更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
- 建议:员工可以查看自己的劳动合同,确认其中关于工作岗位、工作地点等条款的约定。如果老板的行为违反了合同约定,员工可以与老板进行沟通协商,要求按照原合同履行,安排自己到合适的工序上班。如果协商不成,员工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老板改正。
从劳动报酬角度
- 分析:老板不安排员工去别的工序上班,可能会导致员工的工作量减少或者无法正常获得劳动报酬。如果因为老板的这种安排使得员工的工资收入受到影响,老板可能存在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违法行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 建议:员工要保留好相关的工资记录等证据,如工资条、银行流水等。如果发现工资减少,可以与老板沟通询问原因,要求老板按照正常标准支付工资。如果老板拒绝支付,员工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老板支付拖欠的工资以及相应的经济补偿。
从员工自主选择权角度
- 分析:员工有自主选择是否去别的厂工作的权利。老板不能因为员工不愿意去别的厂就采取不安排工作工序等报复性措施。这种行为侵犯了员工的合法权益,破坏了公平、合理的劳动关系。
- 建议:员工可以明确向老板表明自己不愿意去别的厂工作的立场,同时要求老板合理安排自己的工作。如果老板继续采取不合理的措施,员工可以向工会组织反映情况,寻求工会的帮助和支持,通过工会的协调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