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您提出的“来公司不想干需要自己承担车费吗”这一问题,这主要取决于车费的性质以及您与公司之间的约定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车费是否属于因履行职务而产生的差旅费。差旅费通常包括出差补助和实际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等,这些费用是劳动者因履行职务而产生的,理应由企业承担。如果您来公司上班或因工作需要产生的车费属于此类差旅费,那么根据常规做法和法律法规,这部分费用应由公司承担,您无需自己支付。
其次,如果您与公司之间有明确的约定,比如公司规定员工需自行承担上下班通勤费用,或者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如非工作原因产生的车费)需由员工自行承担,那么您就需要按照约定来执行。但这样的约定应当合理且合法,不能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另外,如果您是因为个人原因不想继续在公司工作,并决定离职,那么您需要关注的是离职时的相关权益和义务。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离职时,您应当与公司做好工作交接,并确保公司为您结清了所有应得的劳动报酬和差旅费等费用。
最后,如果公司拒绝支付您应得的差旅费或其他劳动报酬,您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法律诉讼等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来公司不想干是否需要自己承担车费,取决于车费的性质以及您与公司之间的约定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车费属于因履行职务而产生的差旅费,且没有明确的约定由您自行承担,那么您无需自己支付这部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