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结论:若您未离职且继续为申通公司提供劳动,工资应按劳动合同约定或实际工作情况正常计算;若公司存在拖欠、克扣等违法行为,您有权依法维权。以下分情况具体说明:
正常提供劳动的情况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若您未离职且继续正常工作,申通公司应按原工资标准(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奖金等)按月支付工资。若公司单方面降低工资,需与您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否则属于违法行为。
公司未安排工作的情况
若因公司原因(如停工、停产)导致您未实际提供劳动,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支付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若未提供正常劳动,可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生活费(具体比例以地方规定为准)。
公司拖欠或克扣工资的情况
若公司无正当理由拖欠、克扣工资,您可通过以下途径维权:
建议:
如有具体细节(如公司行为、工资结构等),可进一步说明,我会为您详细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