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单位只给上了两年失业险是否合法,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主要取决于单位与您劳动关系的存续时长以及当地社保政策要求。
若劳动关系存续超过两年,单位仅缴纳两年失业险,一般不合法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失业保险属于法定强制缴纳的险种之一。若您与单位的劳动关系已持续多年(例如5年),但单位仅缴纳了2年失业险,则单位涉嫌未依法足额缴纳社保,您有权要求单位补缴剩余年限的失业险,或向当地社保部门投诉(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
若劳动关系存续恰好两年,单位缴纳两年失业险,可能合法但需核实细节
若您与单位的劳动关系仅持续两年(例如合同期满终止),且单位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按月足额缴纳了失业险,则单位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但需注意:
特殊情况:非全日制员工或临时工可能不适用强制缴纳
根据《社会保险法》及相关政策,非全日制员工、退休返聘人员等特殊用工形式可能不强制要求缴纳失业险。若您属于此类情况,单位未缴纳失业险可能不违法,但需结合具体用工形式和当地政策判断。
建议行动:
如有其他细节需要补充(如用工形式、劳动关系时长等),可进一步向我说明,我会为您具体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