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问题“用人单位上班16年,只交了13年社保,合法吗”,我可以明确地告诉您,这是不合法的。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社会保险是由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建立的社会保障制度,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这是法律规定的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违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这意味着,只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用工关系,用人单位就有义务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且必须按时足额缴纳,不能有任何的减免或缓缴(除非存在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
在您的情况下,您已经在用人单位工作了16年,但用人单位只为您缴纳了13年的社会保险费。这明显违反了法律规定,因为用人单位在您工作的整个期间内都有义务为您缴纳社会保险费。
此外,依法依规缴纳社保对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对于劳动者而言,缴纳社保可以确保在年老、生病、生育、工伤或失业时得到相应的保障;对于用人单位而言,依法缴费也是为用人单位提供了一道保障,比如在工伤保险方面,依法缴纳工伤保险的单位在员工发生工伤事故后,可以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规定的医疗费用、工伤待遇等,从而降低用人单位的工伤支出风险。
因此,我建议您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要求其为您补缴未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如果用人单位拒绝补缴或存在其他违法行为,您可以向当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进行投诉和举报,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