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临时工工伤期间工资不算怎么办”的问题,我可以为您详细解答临时工在工伤期间的工资计算方式及其法律依据。
首先,要明确的是,临时工在工伤期间的工资计算是受到法律保护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临时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其原工资福利待遇应保持不变,并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这里的“原工资福利待遇”通常指的是临时工在本单位受工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福利待遇,如果工作不满十二个月,则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来计算平均工资。同时,这个“工资”是包含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的,但不包括加班工资,因为加班并不属于正常出勤的待遇。
接下来,关于停工留薪期的时长,一般来说是不超过12个月的。但如果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经过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也不得超过12个月。在停工留薪期内,临时工的原工资福利待遇是保持不变的,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用人单位必须遵守。
另外,如果临时工在工伤后评定了伤残等级,那么从评定伤残等级之日起,将停发原工资福利待遇,转而按照相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如果临时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那么其将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至于法律依据,除了《工伤保险条例》外,《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也进一步强调了临时工在工伤待遇等方面应与正式工享受同等权利。这意味着,只要临时工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其在工伤期间的工资待遇就应受到法律的保护。
如果您发现用人单位在您工伤期间没有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工资,您可以先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要求其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停工留薪期的工资。如果协商无果,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有需要,您也可以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或机构以获取更详细的法律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