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社保局以单位未开户不能补缴社保是否合法”的问题,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来综合分析。
首先,我们要明确的是,社保补缴通常是以存在合法劳动关系为前提的。根据广东省社保局等相关部门的介绍,在有合法劳动关系的情况下,可以办理养老保险费补缴业务。这主要包括两种情况:一是正常补缴,即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及时为职工参保缴费,用人单位可以申请为职工补缴应参保未参保工作时间的养老保险费;二是特殊补缴,主要针对特定历史时期或特定身份人员的补缴。
对于您提到的“单位未开户不能补缴社保”的情况,这通常意味着该单位在社保系统中没有建立账户,即没有为职工办理社保登记。在这种情况下,社保局拒绝补缴社保是有一定合理性的,因为补缴的前提是单位已经为职工建立了社保账户。如果单位未开户,那么从技术上讲,就无法进行社保的补缴操作。
然而,我们也需要考虑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如果单位确实存在但因各种原因(如管理疏忽、信息错误等)未在社保系统开户,而职工与该单位确实存在合法劳动关系,并且有证据证明这一点(如劳动合同、工资单等),那么职工或单位可以向社保局提出申请,要求单位开户并补缴社保。在这种情况下,社保局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作出处理。
另外,如果单位已经注销、吊销或不存在,原则上社保局不再受理补缴申请。但如果是国家正式职工身份(如80、90年代的原固定工、合同制职工),且其符合计算连续工龄欠费时间段,本人档案中有明确记载的,可以委托现参保单位办理补缴手续。
综上所述,社保局以单位未开户不能补缴社保在一般情况下是合法的,因为这符合社保补缴的基本前提和程序。但在特殊情况下,如果单位确实存在且职工与单位有合法劳动关系,或者职工属于特定历史时期或特定身份人员,那么可以向社保局提出申请并要求依法处理。
最后,我建议您在遇到此类问题时,先与单位沟通确认其社保开户情况,并收集好相关证据材料。如果单位确实未开户或存在其他问题导致无法补缴社保,您可以向当地社保局咨询并寻求帮助,或者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