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不到劳动合同 用劳动局仲裁庭出具的事实劳动关系可以做工伤认定吗-沈泽宇律师|法行宝
2026-05-07 劳动纠纷

可以,劳动局仲裁庭出具的事实劳动关系证明是可以作为工伤认定的依据的。以下从不同角度为你详细分析:

法律依据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 工伤认定申请表;
  2. 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 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从这一条款可以看出,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并不局限于劳动合同,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同样有效。劳动局仲裁庭出具的事实劳动关系证明,正是对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一种官方确认,因此可以作为工伤认定的依据。

实际操作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先向劳动局仲裁庭申请确认劳动关系。仲裁庭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如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同事证言等,来认定双方是否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一旦仲裁庭出具了确认事实劳动关系的裁决书,劳动者就可以凭借这份裁决书以及其他相关材料(如医疗诊断证明)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注意事项

  1. 及时申请:劳动者在发生工伤事故后,应尽快向劳动局仲裁庭申请确认劳动关系,并同时准备工伤认定的相关材料。因为工伤认定的申请有一定的时限要求,逾期可能会影响工伤待遇的享受。
  2. 证据收集:在申请确认劳动关系和工伤认定的过程中,劳动者需要积极收集并保存相关证据,如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这些证据将有助于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以及工伤事故的发生。
  3. 法律援助:如果劳动者在申请确认劳动关系或工伤认定的过程中遇到困难,可以寻求法律援助或咨询专业律师。律师将能够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帮助,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总结来说,即使没有书面劳动合同,只要劳动者能够证明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并凭借劳动局仲裁庭出具的事实劳动关系证明以及其他相关材料,就可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果你在此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