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行政二审未开庭且仅有审判员一人询问,程序是否合法需分情况讨论。一般情况下,行政二审程序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但存在法定例外情形时,审判员一人询问可能合法。
详细分析:
一般情况下的程序要求: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行政二审程序原则上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合议庭由审判员组成,或者由审判员和陪审员共同组成,以确保审理的公正性和专业性。
- 在正常情况下,行政二审案件应当开庭审理,以便双方当事人有机会充分陈述意见、举证质证,并接受合议庭的询问和评判。
例外情形下的程序要求:
- 尽管行政二审原则上应当开庭审理并组成合议庭,但法律也规定了一些例外情形。例如,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案件,或者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
- 在不开庭审理的情况下,如果合议庭认为有必要,可以仅由一名审判员进行询问。这种询问通常是为了进一步了解案件情况、澄清事实或确认某些细节,并不等同于正式的开庭审理。
程序合法性的判断:
- 如果行政二审案件符合不开庭审理的条件,且合议庭认为仅由一名审判员进行询问是必要的和适当的,那么这种程序是合法的。
- 如果案件并不符合不开庭审理的条件,或者合议庭没有充分理由仅由一名审判员进行询问,那么这种程序可能构成违法,当事人有权提出异议并要求重新审理。
建议与后果:
- 对当事人的建议:如果您认为行政二审程序存在违法情形,如未开庭审理或仅由一名审判员进行询问,且该情形影响了您的合法权益,您可以及时向法院提出异议,并要求法院重新审理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 可能的法律后果:如果法院确认行政二审程序存在违法情形,可能会撤销原判决、裁定,并指令原审法院重新审理,或者由二审法院直接改判。这取决于违法情形的严重程度以及对案件公正审理的影响程度。
总结:行政二审未开庭且仅有审判员一人询问的程序是否合法,需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判断。如果您对此有疑问或认为程序存在违法情形,请及时向我咨询,我将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