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解除合同的情况下,员工未休的带薪年休假应按照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已支付的正常工资,即实际需额外支付200%的工资作为补偿。以下是详细分析:
法律依据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二条,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若职工当年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用人单位应按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报酬(含已支付的正常工资)。若用人单位已安排年休假,仅因职工个人原因书面提出不休的,用人单位可仅支付正常工资。
违法解除的特殊性
若解除合同被认定为违法(如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未履行法定程序等),员工除主张年休假补偿外,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要求用人单位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此时,年休假补偿与违法解除赔偿金可并行主张,互不影响。
计算方式
实务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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