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单位工作4年只签订一次一年的劳动合同属于无固定期劳动合同吗-牟怡培律师|法行宝
2026-03-16 合同纠纷

结论:在单位工作4年只签订一次一年的劳动合同,并不直接等同于形成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根据法律规定,若满足一定条件,可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详细分析:

  1.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定义:

    •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种合同没有明确的结束时间,除非双方协商一致或出现法定解除情形,否则合同将持续有效。
  2. 形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此外,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 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 特别地,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是法律对用人单位未及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一种惩罚性规定。
  3. 针对用户问题的具体分析:

    • 在您的情况下,虽然您在单位工作了4年,但只签订了一次一年的劳动合同。这并不直接满足上述形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
    • 然而,如果自您入职之日起满一年,单位仍未与您签订新的书面劳动合同,那么根据法律规定,从满一年的次日起,将视为您与单位已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这一推断基于一个关键前提:即自入职满一年后,单位仍未与您签订任何形式的书面劳动合同。
    • 如果在您工作4年期间,单位在第一年合同到期后,虽然未及时签订新的书面合同,但在一年内或之后与您以某种形式(如口头、邮件等,但非正式书面合同)确认了继续雇佣的关系,并且这种关系持续到了第四年,那么这种情况并不直接构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非能证明单位有故意拖延签订书面合同以规避法律责任的行为,且该行为被法律所认可(这通常需要通过法律程序来认定)。
  4. 建议与行动:

    • 如果您希望确认自己与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特别是是否已形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建议您首先与单位进行沟通,要求签订正式的书面劳动合同或确认现有的劳动合同关系。
    • 如果单位拒绝或拖延,您可以考虑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寻求法律援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在此过程中,保留好所有与工作相关的证据,如工资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这些证据将在可能的法律纠纷中起到关键作用。

总结:在单位工作4年只签订一次一年的劳动合同,并不直接等同于形成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如果您自入职之日起满一年单位仍未与您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则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