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单位规定了须请待岗假,劳动者未请,是否属违反规章制度”,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详细分析:
一、待岗的法律属性及用人单位的安排权
待岗是在与用人单位保持劳动关系的前提下,劳动者脱离原工作岗位、等待用人单位进一步安排的特殊用工安排。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劳动法律法规并未直接赋予用人单位单方变更劳动合同(包括安排待岗)的权利。如需变更,应当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进行变更。
二、劳动者未请待岗假是否构成违反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合法性审查:
待岗安排的合法性:
劳动者未请待岗假的后果:
三、结合案例分析
以您提供的案例为例,白云公司单方安排任先生待岗,但并未与任先生协商一致,且未提交证据证明公司存在停工停业等法定情形。因此,法院认定白云公司的待岗安排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构成拒不提供劳动条件。在此情况下,任先生未请待岗假并不构成违反规章制度。
四、建议
对于劳动者:
对于用人单位:
综上所述,劳动者未请待岗假是否构成违反规章制度,取决于规章制度的合法性、待岗安排的合法性以及双方是否协商一致等因素。在无法确定这些因素的情况下,不能简单地认为劳动者未请待岗假就构成违反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