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销售店长提出离职10天后,若公司不同意离职且店长不来上班,是否算旷工需分情况讨论。
若店长未按照法定或公司规定的程序提前通知离职: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若店长未按照此规定提前三十日(或试用期内三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而直接提出离职并在10天后不来上班,这可能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 在此情况下,如果公司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了未按规定程序离职且未到岗上班视为旷工,并且该规章制度已经向劳动者公示或告知,那么店长不来上班的行为可能被认定为旷工。公司有权依据规章制度对店长进行相应的处理,如扣除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等。
若店长已按照法定或公司规定的程序提前通知离职,但公司不同意:
- 店长已经按照法律规定或公司规章制度提前通知了离职,即使公司不同意,店长在通知期满后也有权解除劳动合同。此时,如果店长不来上班,不应被认定为旷工,因为店长已经履行了提前通知的义务。
- 公司若因不同意离职而阻止店长离职或采取其他不利措施,可能构成违法行为。店长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如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关于旷工的认定及后果:
- 旷工通常指的是劳动者未经用人单位同意,擅自缺勤的行为。如果店长未按照规定程序离职且未到岗上班,且公司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了此类行为为旷工,那么店长可能面临旷工的认定及相应的法律后果。
- 旷工的后果可能包括扣除工资、警告、记过、解除劳动合同等,具体取决于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以及旷工的严重程度。
建议:
- 对于店长而言,建议按照法定或公司规定的程序提前通知离职,并保留好相关证据(如书面通知、邮件、短信等),以便在发生争议时维护自己的权益。
- 对于公司而言,建议制定明确的规章制度,并确保这些规章制度已经向劳动者公示或告知。在处理员工离职问题时,应依法依规进行,避免采取不当措施引发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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