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已经打卡上班一周,即使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发工资,仍然算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以下从多个角度为你详细分析:
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
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的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在你描述的情况下,已经打卡上班一周,说明你接受了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且从事的是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因此符合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并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将面临以下法律后果:
工资支付问题
虽然你目前还没有收到工资,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未按时支付工资,你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依法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及可能的赔偿金。
建议
希望以上分析能够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