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打卡上班一周 还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也没有发工资 算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吗-周静律师|法行宝
2026-02-13 劳动纠纷

结论:已经打卡上班一周,即使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发工资,仍然算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以下从多个角度为你详细分析:

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

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的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1.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即用人单位是依法成立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劳动者是达到法定就业年龄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自然人。
  2. 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打卡上班就是接受用人单位劳动管理的一种表现,虽然目前没有发工资,但“从事有报酬的劳动”并不要求工资必须立即支付,只要双方存在支付工资的约定或惯例即可。
  3. 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即劳动者所从事的工作是用人单位日常经营活动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在你描述的情况下,已经打卡上班一周,说明你接受了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且从事的是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因此符合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并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将面临以下法律后果:

  1. 支付双倍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 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工资支付问题

虽然你目前还没有收到工资,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未按时支付工资,你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依法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及可能的赔偿金。

建议

  1. 保留证据:保留好打卡记录、工作证、工作服、同事证言等能够证明你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
  2. 与用人单位沟通:尝试与用人单位沟通,要求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支付工资。
  3. 寻求法律帮助:如果用人单位拒绝签订合同或支付工资,你可以及时向我咨询,我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提供进一步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希望以上分析能够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