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完等级单位还给开资吗-段飞龙律师|法行宝
2026-01-11 劳动纠纷

工伤鉴定完等级后,单位是否继续开资需分情况讨论,具体如下:

  1. 医疗期内单位需支付工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需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可延长),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
    关键点:医疗期长短需由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单位不得擅自停发工资。若单位未支付,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2. 医疗期满后工资支付分情形

    • 能继续工作:若工伤职工医疗期满后能从事原工作或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单位应按原工资标准或新岗位工资标准支付报酬。
    • 不能继续工作:若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劳动能力(如鉴定为1-4级伤残),单位需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75%-90%,具体按伤残等级确定),而非原工资。此时单位与职工保留劳动关系,但无需支付全额工资。
      例外:若单位未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所有工伤待遇(包括伤残津贴)均由单位承担。
  3. 单位拒付工资的救济途径
    若单位在医疗期内或鉴定后无正当理由停发工资,劳动者可:

    • 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举报;
    •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单位补发工资并支付赔偿金;
    • 若因工伤导致生活困难,可同时申请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需符合法定条件)。

建议:保留医疗期证明、工资条、工伤认定书等证据,以便维权时使用。如有具体争议,可进一步向我说明情况,我会结合细节为您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