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故意拖延不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从满一年的当日 是否同样视为已-张启阳律师|法行宝
2025-12-27 劳动纠纷

结论:劳动者故意拖延不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从满一年的当日,同样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仍需承担未及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即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差额(不过,双倍工资差额的支付期限通常最多为11个月,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

分析说明:

  1. 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一规定同样适用于劳动者故意拖延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因为法律的目的在于保护劳动者的权益,防止用人单位利用优势地位逃避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责任。
  2. 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

    • 尽管从满一年的当日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仍需承担未及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一规定同样适用于劳动者故意拖延不签订的情况,因为法律责任的产生是基于用人单位未履行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义务,而非劳动者的主观态度。
    • 需要注意的是,双倍工资差额的支付期限通常最多为11个月,即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满一年后,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再支付双倍工资差额,但用人单位仍需补签书面劳动合同或确认已存在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
  3. 劳动者故意拖延的影响:

    • 劳动者故意拖延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虽然不影响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但可能影响劳动者自身的权益保护。例如,在发生劳动争议时,书面劳动合同是证明劳动关系、约定劳动条件等的重要证据。缺乏书面劳动合同可能增加劳动者的举证难度。
    • 此外,劳动者故意拖延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可能被视为对用人单位管理秩序的违反,用人单位有权根据规章制度对劳动者进行相应的处理,但处理方式需合法合规,不得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建议与行动:

  • 对于用人单位:应积极与劳动者沟通,催促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劳动者故意拖延,用人单位应保留相关证据(如催促签订的书面通知、邮件、短信等),以证明自身已履行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义务,避免承担不必要的法律责任。同时,用人单位也应加强内部管理,完善规章制度,明确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流程和责任,确保劳动关系的合法合规。
  • 对于劳动者:应认识到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重要性,积极与用人单位协商签订。如用人单位拒绝签订或故意拖延,劳动者有权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劳动者也应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不得故意拖延或拒绝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以免影响自身权益和职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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