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前置:合同中工资是否包含全勤奖,需根据合同具体条款及双方约定来确定,没有绝对统一的答案。以下分情况详细说明:
合同明确约定全勤奖包含在工资总额内
若劳动合同或补充协议中明确写明“工资包含全勤奖”,或约定“月工资为XX元(含全勤奖XX元)”,则全勤奖属于工资组成部分。此时若员工未满足全勤奖条件(如缺勤),用人单位可按约定扣除相应部分,但扣除后剩余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合同未明确约定全勤奖性质
若合同仅约定“月工资XX元”,另设全勤奖条款但未说明是否包含在工资内,实践中可能产生两种理解:
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对全勤奖的定性
即使合同未明确,若用人单位通过规章制度(如员工手册)规定“全勤奖属于工资组成部分”,且该制度经民主程序制定并公示,则可能被认定为工资的一部分。此时扣除全勤奖需符合法定条件(如员工过错导致缺勤),且扣除后工资不得低于最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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