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工作10年且51岁时合同到期,单位是否可以不续签合同,需分情况讨论,具体如下:
- 若为劳动合同到期且劳动者不存在法定续签情形: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此时,若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如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等,但需注意,此处“连续工作满十年”需满足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等条件,且单纯年龄因素并不直接决定是否应续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单位有权选择不续签劳动合同。不过,单位不续签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以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 若劳动者存在法定应当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如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此时,若单位不续签,则属于违法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支付赔偿金(赔偿金为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但需注意,若劳动者虽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但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过错情形(如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单位仍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不过,此处的“解除”与“合同到期不续签”性质不同,若合同到期时劳动者不存在过错,单位不续签则需按上述第一种情况处理。
建议:若您面临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的情况,建议先核实自身是否存在法定应当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以及单位不续签是否合法合规。如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维权,可直接向我咨询,我将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提供详细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