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前置:您在辞职时虽签署了因个人原因离职并领取了赔偿金,但若公司存在两年未缴纳社保的违法行为,您仍有权通过劳动仲裁维护自身权益,但需注意仲裁时效和举证责任。以下是具体分析:
社保缴纳是法定义务,公司未缴纳属违法行为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必须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员工办理社保登记并缴纳社保费。公司两年未为您缴纳社保,已构成违法,您有权要求公司补缴社保或主张相关权益。
签署“个人原因离职”不影响社保权益主张
即使您在离职时签署了“因个人原因离职”的文件,这仅影响您主张经济补偿金的权利(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因公司未缴社保离职的,员工可主张经济补偿金),但不影响您单独就社保问题主张权利。社保缴纳是法定义务,不因离职原因或双方约定而免除。
仲裁时效需注意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但社保问题具有特殊性:
举证责任在您
您需提供证据证明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如劳动合同、工资流水、工作证等)及公司未缴纳社保的事实(如社保缴费记录查询结果)。若公司抗辩称已缴纳,需由公司承担举证责任。
建议行动步骤:
温馨提示:社保权益涉及您的切身利益,建议尽快行动,避免因拖延导致权益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