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申请劳动仲裁。针对您在职不到六个月、被迫辞职、公司未交社保且未签合同的情况,以下从不同角度为您详细分析:
未签劳动合同: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您在职不到六个月,公司未与您签订劳动合同,因此您有权要求公司支付这五个月(扣除首月)的双倍工资差额。
未交社保:
- 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公司未为您缴纳社保,违反了法律规定。您有权要求公司为您补缴在职期间的社保费用。
被迫辞职:
- 如果您是因为公司未签合同、未交社保等违法行为而被迫辞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您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依据第四十六条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是按您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您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您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行动建议:
- 收集证据:包括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同事证言等,以证明您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及在职时间。
- 协商解决:尝试与公司协商,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差额、补缴社保并支付经济补偿。
- 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协商无果,您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提交相关证据,要求公司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处理此类劳动争议时,请确保您的诉求合法合理,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主张。如果您在仲裁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