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申请劳动仲裁。针对您描述的情况,我从以下几个角度为您详细分析: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仲裁请求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您5月份入职,若至今未签合同,可主张5月入职次月起至离职日(或目前日期)的双倍工资差额。例如,若6月仍在职,可主张6月工资的双倍差额。
未缴纳社保的仲裁请求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职工办理社保登记。未缴纳社保属于劳动争议范畴,您可要求公司补缴5月、6月的社保(需注意:社保补缴可能涉及行政程序,部分地区需先通过社保稽核部门处理,但仲裁可确认劳动关系及补缴义务)。
仲裁策略建议
潜在风险提示
若公司抗辩称“已口头约定不签合同”或“您拒绝缴纳社保”,需您提供反证。此外,若您已离职,需注意离职原因是否影响补偿(如主动离职可能无法主张经济补偿金)。
行动建议:尽快整理证据材料,向公司所在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请(需填写《仲裁申请书》并提交证据复印件)。若对流程不熟悉,可进一步向我咨询具体操作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