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政府单位15号后离职是否发整月工资不能一概而论,需分情况讨论。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及地方性法规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但具体到“是否发放整月工资”,需结合地方性法规及单位内部制度判断。例如,部分地区规定“离职当月工资按实际出勤天数计算”,若15号后离职,可能仅发放16日至离职日的工资;若单位制度或劳动合同明确约定“离职当月发放整月工资”,则需按约定执行。
根据劳动合同或单位规章制度
若劳动合同或单位规章制度中明确约定“离职当月工资按整月发放”,则单位需遵守约定;若未约定或约定按实际出勤天数计算,则单位可按实际工作天数发放工资。例如,若员工15号后离职,单位可能扣除1-15日的工资,仅发放剩余工作日的工资。
特殊情况:未及时结算工资的补发义务
若单位因自身原因(如财务流程延迟)未在离职时一次性付清工资,员工有权要求单位在后续时间内补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拖欠或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建议:
如有进一步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我会结合具体案例为您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