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作为保安工作10年,还差2个月到退休年龄却患上癌症的情况,根据《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以下是一些详细的建议和解答:
一、病残津贴申请条件
根据该办法,如果您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并且经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那么您是有资格申请按月领取病残津贴的。
二、病残津贴的领取标准
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
- 如果您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并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那么您的病残津贴月标准将执行参保人员待遇领取地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
- 在国家统一调整基本养老金水平时,您的病残津贴也会按待遇领取地退休人员政策同步调整。
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
- 如果您累计缴费年限满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但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那么您的病残津贴月标准将执行参保人员待遇领取地退休人员基础养老金计发办法。
- 当您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时,病残津贴会重新核算,并按照上述第一条的规定执行。
累计缴费年限不满最低缴费年限:
- 如果您累计缴费年限不满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那么您的病残津贴月标准将执行参保人员待遇领取地退休人员基础养老金计发办法。
- 如果您累计缴费年限不足5年,将支付12个月的病残津贴;累计缴费年限满5年以上的,每多缴费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增加3个月的病残津贴。
三、申请流程
劳动能力鉴定:
- 您需要持有待遇领取地或最后参保地地级(设区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机构作出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一年内有效。
申请领取病残津贴:
- 您应按国家基本养老保险有关规定确定待遇领取地,并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归集至待遇领取地。
- 在待遇领取地申请领取病残津贴。
审核与公示:
- 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病残津贴领取资格审核确定,可委托地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初审。
- 审核通过后,符合领取条件的人员将从本人申请的次月发放病残津贴,并通过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发放。
- 在做出正式审核决定前,需经过参保人员本人工作或生活场所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政府网站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其他注意事项
病残津贴的支付:
领取病残津贴期间的权益:
- 您在领取病残津贴期间,不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 如果您继续就业并按国家规定缴费,自恢复缴费次月起,将停发病残津贴。
遗属待遇:
- 如果您在领取病残津贴期间死亡,其遗属待遇将按在职人员标准执行。
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 建立病残津贴领取人员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制度,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 经复查鉴定不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自做出复查鉴定结论的次月起停发病残津贴。
五、建议行动
尽快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 联系当地的地级(设区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机构,进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
准备申请材料:
- 收集并整理好个人身份证明、养老保险缴费记录、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等相关材料。
提交申请:
- 前往待遇领取地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交病残津贴申请。
关注审核与公示:
希望以上信息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在申请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咨询当地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相关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