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拍摄的视频出镜员工离职后自己可以做宣传使用合法吗-祝友良律师|法行宝
2025-10-05 劳动纠纷

用人单位使用已辞职员工参与拍摄的宣传视频,若未经员工明确同意或超出原授权范围,很可能侵犯员工的肖像权。以下从不同角度为您详细分析:

一、肖像权的法律定义与保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条,自然人享有肖像权,即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此权利受到严格保护,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而制作、使用、公开其肖像,否则将构成侵权(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二、合法使用与授权判断

  1. 授权情况:

    • 若员工在职期间拍摄宣传视频时,已明确知晓并同意视频的使用范围、期限等具体情况,并以书面协议等形式授权用人单位在约定范围内使用,则即使员工辞职,用人单位在约定范围内的使用通常不构成侵权。
    • 若当时没有明确的授权或后续使用超出了原授权范围,如原本仅用于内部培训却用于对外商业宣传,则可能侵犯员工肖像权。
  2. 商业目的考量:

    • 用人单位若将含有离职员工肖像的视频用于商业宣传,以吸引潜在客户或带来经济利益,且未经员工许可,则很可能构成侵权。因为此时的使用已经超出了员工在职时可能预期的范围,且涉及到了员工的个人形象和商业利益。

三、法律后果与建议

  1. 法律后果:

    • 若用人单位未经离职员工许可,继续使用其肖像进行宣传,员工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停止侵害等民事责任。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考虑用人单位的过错程度、损害后果、受益范围等因素,酌情确定赔偿金额。
  2. 建议:

    • 用人单位在使用员工肖像进行宣传时,应与员工充分协商,并书面约定肖像权的使用范围、使用期限等。这样既可以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也可以避免用人单位因侵权而承担法律责任。
    • 若员工已经离职,且用人单位确需以离职员工的照片或视频作为素材进行宣传,应先取得该离职员工的明确许可,并建议就使用其肖像事宜与其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举例说明:假设某员工在职期间为公司拍摄了一段宣传视频,但当时并未明确约定视频的使用范围和期限。员工离职后,公司未经其许可,继续将该视频用于对外商业宣传。此时,员工有权要求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并可能要求公司赔偿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

综上所述,用人单位在使用已辞职员工参与拍摄的宣传视频时,应谨慎处理,确保不侵犯员工的肖像权。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