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结论:您可基于老板未依法缴纳社保及侵权损害两个角度,要求老板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具体如下:
因未缴纳社保导致的损失赔偿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含工伤保险)。您工作8年,老板未购买五险,已构成违法。现您因摔伤失去劳动能力,若本应通过工伤保险报销的医疗费、伤残补助金等无法获得,可要求老板赔偿这部分损失。
操作建议: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如工资流水、工作证、考勤记录等),向当地社保部门投诉,要求责令老板补缴社保;同时,可同步主张因未参保导致的工伤保险待遇损失赔偿。
人身损害侵权赔偿(若符合条件)
若您摔伤与工作无关(如上下班途中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才属工伤,您的情况已明确“不算工伤”),但若摔伤地点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且因工作相关原因(如地面湿滑未清理、设备故障等)导致,可能构成一般人身损害侵权。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老板若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需承担侵权责任。
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根据伤残等级计算)、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操作建议:需证明摔伤与工作环境/工作安排存在因果关系(如现场照片、证人证言等),可向法院起诉老板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补充提醒:
如有进一步细节(如摔伤具体场景、是否有书面合同等),可直接向我说明,我会为您细化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