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下班路上被车碰了,在符合一定条件下算工伤;对于赔偿问题,车主和用人单位需根据各自责任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若用人单位没买工伤保险,不影响工伤待遇支付,只是支付主体变为用人单位。以下是详细分析:
关于是否算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所以,要判断下班路上被车碰是否算工伤,关键在于是否满足“非本人主要责任”以及是否属于规定的交通事故类型等条件。
- 如果您在这起事故中承担的是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或者无责任,那么就符合工伤认定条件,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若您承担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则不符合工伤认定条件,不能认定为工伤。
关于赔偿问题
在这起事故中,责任划分为您4车主6,且用人单位没买保险,赔偿涉及两个方面:
- 交通事故赔偿方面
- 车主承担60%的责任,那么车主需要按照其责任比例对您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这些损失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合理费用。如果造成残疾的,还有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造成死亡的,还有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
- 例如,您因事故产生了10万元的医疗费、误工费等合理费用,车主需要承担6万元的赔偿责任。
- 工伤赔偿方面
- 如果经认定属于工伤,由于用人单位没有购买工伤保险,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 工伤赔偿项目包括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等。
- 比如您被鉴定为十级伤残,按照当地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这部分费用就应由用人单位支付。
建议:您先尽快申请工伤认定,同时收集交通事故相关的证据,如事故责任认定书、医疗费用票据等,以便后续主张赔偿。如果在这个过程中遇到困难或者有其他疑问,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