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在厂里上班17年,现在因身体不好做不动而请假,但厂方非要医院证明且不给批假,最终导致您打自离的情况,以下是我的分析和建议:
关于请假与医院证明:
- 根据《劳动法》和相关规定,员工因病需要请假时,通常需要提供医疗机构的证明。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厂方可以无限制地要求员工提供证明,或者在不合理的条件下拒绝批假。
- 如果您确实因身体原因无法继续工作,且已经尝试与厂方沟通并提供必要的医疗证明(如可能),但厂方仍拒绝批假,这可能构成对员工权益的侵犯。
关于自离的法律后果:
- 自离(即未经批准擅自离职)通常被视为违反劳动合同的行为,可能导致员工失去应得的工资、福利等权益,甚至可能面临法律责任。
- 但在您的情况下,如果自离是由于厂方不合理地拒绝批假而导致的,那么您可能有一定的法律理由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建议与行动:
- 收集证据:首先,收集所有与请假、自离以及您身体状况相关的证据,如医疗证明、与厂方的沟通记录等。
- 与厂方协商:尝试再次与厂方沟通,明确表达您的身体状况和请假需求,看是否能够达成和解。
- 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协商无果,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厂方支付应得的工资、福利等,并可能要求赔偿因自离而造成的损失。
- 法律咨询:在整个过程中,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劳动法律师(比如我),以获取更具体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关于长期工作的权益:
- 您在厂里工作了17年,属于长期员工,根据《劳动法》和相关规定,您享有更多的权益和保护。例如,您可能享有更长的病假期限、更高的经济补偿等。
- 在处理与厂方的纠纷时,务必充分利用这些权益和保护,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面对这种情况,您需要保持冷静,收集证据,并尝试与厂方协商。如果协商无果,不要犹豫,及时申请劳动仲裁或咨询专业律师(比如我),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有任何进一步的法律问题或需要更具体的建议,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