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问题“二次续签后应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单位给我签变更劳动主体合同”,首先明确结论:在符合法定条件下,连续两次续签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劳动者有权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单位提出变更劳动主体合同,可能并不符合这一法定要求。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条件: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不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不能胜任工作等法定解除或终止合同的情形时,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非劳动者主动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变更劳动主体合同的影响:
- 变更劳动主体合同实际上意味着用人单位试图通过改变合同主体来规避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义务。这种行为可能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因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为劳动者提供了更为稳定的劳动关系保障。
- 如果用人单位未经劳动者同意擅自变更劳动主体,这可能构成对劳动合同的违约,劳动者有权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您的权益保护:
- 如果您认为用人单位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您有权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要求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与您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同时,您也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连续两次续签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在符合法定条件下,您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提出变更劳动主体合同并不符合这一法定要求,您有权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