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饭店用鹿茸泡酒销售怎么处罚”的问题,我们可以从提供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汲取相关信息,并给出一般性的解答。
首先,饭店(或任何食品经营单位)用鹿茸泡酒销售,如果未取得相应的食品生产或经营许可(如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将构成违法行为。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未取得食品小作坊登记证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将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其次,如果饭店销售的鹿茸泡酒中添加了药品(如鹿茸),且该药品并非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那么这种行为也违反了相关法规。根据同样的条例,生产经营添加药品的食品(除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外)的,也将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可能吊销食品小作坊登记证。
在实际情况中,具体的处罚金额和措施会根据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当事人的配合程度以及是否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等因素进行裁量。如果当事人在案发后能够主动配合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可能会依法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
综上所述,饭店用鹿茸泡酒销售,如果未取得相应许可或违反了相关法规,将面临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处罚。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建议饭店在销售类似产品前,先咨询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确保产品的合法性和安全性。